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春节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特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反价格垄断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守法经营。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三、各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要在经营和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或标价签,注明所经营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和有偿服务收费等有关情况,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者在节日期间,要依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在打折促销过程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误导性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各公交客运汽车站场、出租汽车公司等客运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要在各客运站场、客车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各类车型、各条线路的客运班车的票价等; 严禁趁节日交通繁忙之际随意涨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六、各景区景点等旅游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所有景区景点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景点应执行门票价格和按规定落实节假日优惠政策,以及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落实价格减免优惠政策。旅游购物店不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得两套价格、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旅行社应履行价格承诺。
七、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所有停车场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在节日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必须提前明码标价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将进行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河源市发展改革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