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6%的浙江、广东两省,以及个别城市,今年费率仍保持不变。”7月19日在国新办举办的“降低社保费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推进落实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指出。
南都记者了解到,这是今年社保降费政策实施以来,官方首次就浙江、广东两省的养老保险问题明确表态。浙江、广东两省缴费率年内不再提高,将让两省企业暂时松口气。不过,未来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依然是大势所趋。
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降低社保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决定降低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综合方案,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低于16%的省份“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据了解,此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都高于16%,只有浙江、广东两省的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6%。以广东为例,珠海、惠州、东莞等8个市执行13%的比例,广州、汕头、韶关等12个市和省直单位执行14%的比例。
广东、浙江部分地市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否会提高、何时提高,这直接关系到当地企业社保缴费压力是减轻还是增加。7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就提出对个别省份存在的省内费率、缴费基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要稳定缴费方式,“今年原则上不作政策调整”。
游钧在吹风会上表示浙江、广东两省“今年费率仍保持不变”,则是官方首次明确“点名”两省,这也给当地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
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仍是大势所趋
游钧表示,目前降费措施逐步落实到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除了浙江和广东外,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单位缴费比例均已降至16%
对于广东、浙江的部分地市,当地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尽管可以暂时维持不变,但未来仍将向全国统一的16%过渡。实际上,日前广东已经拿出过渡方案,提出比例为13%的市,在2020年前要调整为14%;从2021年1月1日起,每年将单位缴费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直至2024年1月1日,全省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6%。
有学者指出,过去浙江、广东的企业缴费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而提高缴费比例,对当地企业和地方政府来说是一大挑战,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的撤资。
不过,我国统一各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全国层面的通盘考虑。今年4月,游钧就曾表示,目前各省份企业缴费比例不统一,“高的达到20%,低的14%,导致各地企业负担不同,竞争不公平”。
游钧还指出,越是经济活跃、发展快的地方,吸引的劳动力越多,养老负担越轻,费率就越低;越是老工业基地,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负担越重,费率就越降不下来,也更难以吸引企业投资、扩大就业,因此“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之中”。他表示,缩小全国的费率差异,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在全国范围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