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幼托班,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我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专业型规范化发展,甚至至今仍没有幼托领域的针对性专门法律,且缺失婴幼儿照护及幼托方面的规定,既没有专业引导,也没有得到切实的监督,可以说是在混乱中野蛮生长。曾经,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由幼儿园一并包办的,幼托在上世纪90年代更是机关和国企附属幼儿园的标配。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婴幼儿服务基本退出市场,但又因2012年出台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严格限制进入幼儿园的年龄,陡然从幼儿园里剥离出来。
目前,以托儿所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为主,托儿所基本就是两种形式,一种是挂靠在民政部门下面的非营利机构,向教育部门申请了许可证即以早教或培训的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另一种,是工商注册成企业性质的早教或教育咨询机构。然而,两种常见形式都是打着擦边球提供幼托服务,专业性只能靠自觉,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一旦出事也容易因为多头监管、无例可循而陷入“求告无门”的状态。
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供应匮乏相对比,服务需求却极度旺盛,尤其是进入二孩时代,0- 3岁孩子不断增多,而幼儿园的入园时间都很严格,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尤其是幼托服务的需求自然是不断攀升。有机构预测,到2021年,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缺口预计超过300万,幼儿园缺口近11万所,托儿所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缺口则更大。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携程亲子园,一个月的托育费能达到30万元。无论从统计数据还是市场价格来看,都可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稀缺。
更重要的是,婴幼儿照护服务对当下的社会而言,不是一个选择,而是一种必须。首先,由于幼托服务的稀缺,服务缺乏标准,机构鱼龙混杂,0-3岁的婴幼儿,很多都是被送去服务水准参差的各种机构接受教育,平日再由祖辈照看,能不能谈得上“培养”基本要看运气,而这个年龄又是对孩子成长极为重要的时期,缺乏专业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对孩子的成长明显不利。其次,社会上缺乏专业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就内化为家庭责任,部分没有条件或不愿意让祖辈照看孩子的父母,就只能通过一方辞职的方式来实现对孩子的照看,而这一方一般都是妈妈,这会造成对妈妈的不公平。
稀缺且缺乏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亟待发展。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这个大方向是十分值得肯定的。而且,《意见》鼓励的形式包括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幼托班,前一种形式现在没有补贴,所以是大企业才会有的福利,而后一种形式曾是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要来源,却被幼儿园相关的规则所限制。如果能将这两条主要通道打开,并发展各类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紧缺的状况可以大大得到改善。
当然,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要得到好的发展,离不开规范化标准、专业化培养和高水平的监管。此前,正是由于托儿所游离于监管之外,很多不规范、不正确甚至涉嫌违法的行为,都没有得到事先预防。据悉,有关机构已经在制定规范标准,希望能推出细致完整可操作的版本,并明确监管责任与有效方式。
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有益于培养孩子,可以解放妈妈,也是在推动社会进步。期待规则出台,细则落地,让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得以良好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