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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务服务事项2022年底前“一网通办”
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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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的总枢纽,联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平台,为各地区和国务院部门平台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各地区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的具体办事服务平台,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业务办理,依托国家平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办理。

    《指导意见》提出了五年四阶段的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实现试点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9个省市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6个国务院部门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到2019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框架初步形成;到2020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平台与国家平台做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到2022年底前,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等三方面14项重点建设内容。在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方面,通过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推广移动政务服务等四项举措,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在推进公共支撑一体化方面,通过统一网络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数据共享等五项举措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在推进综合保障一体化方面,通过健全标准规范、加强安全保障、完善运营管理、强化咨询投诉、加强评估评价等五项举措,确保平台安全平稳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