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家政服务行业纠纷层出不穷,例如“富平家政案”“三八家政服务中心案”“杭州保姆纵火案”。随之而来的数额巨大的经济赔偿责任,不论是以“小、散、弱”为特点的家政服务机构还是处于弱势群体的家政工人都难以承受。为此,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和家政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等险种,本文就我国家政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推行的必要性进行分析、论证,并针对如何推动该险种的发展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家政服务机构责任保险条款》,家政服务机构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家政服务机构的家政服务员按照家政服务机构的分配从事接受服务家庭指定的家政服务工作时,因过失造成服务家庭成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家政服务机构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