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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国标”落地 业界称是“基本要求”
201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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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江新城某月子中心内景。《通用要求》指出,月子中心50米范围内应无射线、粉尘、噪音、强光等污染,同时应有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或配备相应的消毒设备;技能人员应通过专业技能、卫生知识等培训,取得相关资质上岗。南都记者 贝贝 摄

    今天起,处于“国家标准空白”的月子中心将执行相关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GB/T33855-2017《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下文简称《通用要求》)在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为推荐性执行标准。广州仕馨月子会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邓兴认为,月子中心“国标”实际上是“很基础的推荐性文件”,但从业门槛或提高。南都记者也了解到,早在月子中心“国标”出台前,相关行业协会就已出台指导标准,但广东省妇婴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卢峰也向南都记者表示,这两项指南从业机构可以“并行参考”。

    月子中心将有推荐性“国标”

    据了解,《通用要求》实际上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发布,并将自9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针对月子中心等母婴服务保健行业在服务的安全、卫生、专业和舒适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南都记者查阅了这份《通用要求》发现,该标准对月子中心的场所基础设施、人员要求、服务技术及质量评价等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就环境卫生方面,《通用要求》指出,月子中心50米范围内应无射线、粉尘、噪音、强光等污染,同时月子中心应有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或配备相应的消毒设备,有提供住宿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就技能人员方面,技能人员应通过专业技能、卫生知识等培训,取得相关资质上岗;而在处理争议和投诉上,月子中心应规定争议的处理及有关职责和权限,通过协商方式处置争议,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簿等处理投诉的方式,在24小时内处理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顾客投诉。

    在部分业内人士的解读中,《通用要求》出台后,将可能对月子中心产业形成一个国标“紧箍咒”,但南都记者查阅发现,该《通用要求》标准属性为GB/T,按照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定义,标准属性为GB/T的国标为“推荐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推荐性标准由“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通用要求》或促进监管立法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9年,月子中心市场增长率保守估计在20%左右,而今年月子中心市场规模有望达到96.82亿元人民币,而据标准起草部门、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月子护理机构从2000年的几十家,发展到目前的4000家以上。

    在快速增长的市场下,业界认为推出和落地《通用要求》已是必然之举,但南都记者采访广州市内部分月子中心机构时发现,有些机构对于《通用要求》推行却不太了解,其中一月子中心负责人向南都记者称:“不太清楚国标,需要进一步做更细致的研究”。

    “当初大家在讨论这个标准的时候都觉得挺好的,如果没有行业标准,从业机构或许会‘鱼目混珠’。”《通用要求》起草单位之一、广州仕馨月子会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邓兴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坦言,目前月子中心在法律监管上仍是“空白地带”,因此《通用要求》出台后或对立法方面起到促进作用。

    方邓兴表示,实际上这项标准更多是給行业作为借鉴,并不是一个强制执行性的文件或法规,但他同时认为《通用要求》中所列名的条文是月子中心或会所的基本要求,对于现有行业来看“洗牌影响”有限。

    而爱诺诗母婴护理中心董事总经理吴月明则向南都记者表示,月子中心入行“门槛”一直都很高,在行业规范化后,从业者前期投入必然会增加,“但在‘国标’执行后,‘投机者’很快会被淘汰”。

    “国标”非行业第一条标准

    实际上,《通用要求》并非是第一个针对月子中心所制定的标准条例,早在2015年,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就已试运行《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2016年4月正式执行,下文简称《服务指南》),南都记者从该指南中看到,其分别在设施环境、人员配备、服务、内部管理和卫生消毒等方面作出界定和详细执行方式。

    南都记者对比《通用要求》和《服务指南》后发现,后者在细则制定操作方面相对完善,以服务方面为例,《通用要求》是要求月子中心“应执行各项母婴保健服务事项,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而《服务指南》则是在此基础上,要求做到产妇和婴儿的健康评估(包括要求产妇出具分娩时出院小结),并对产妇和婴儿的护理手法作出共计11大条具体操作建议。

    对于“国标”落地后,现有《服务指南》是否继续执行,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服务指南》实际上是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按照公立医院标准,制定的指导性指南,机构是否执行都是自愿为原则,如果两项条例均是推荐性且内容都不存在冲突,实际上月子中心是可以并行参考的。

    记者走访

    部分机构尚未设置投诉电话

    南都记者了解到,“月子中心”目前最集中出现的问题在纠纷沟通方面,南都记者通过某点评软件随机抽样部分月子中心了解到,其中6家被留言差评的原因为“有霸王条款”、“灯光控制不到位”以及“服务不到位”等。

    在《通用要求》中显示,月子中心通过协商方式处置争议,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簿等处理投诉的方式,但目前线下月子中心的相关情况如何?南都记者8月30日走访花城大道旁的禧悦会月子中心和金穗路旁的莉泽产后护理中心发现,上述两所中心并无在显眼位置设置投诉热线或意见簿,而当问及投诉方面问题时,上述两家月子中心工作人员均表示,入住前均与消费者签订合同,若发生合同以外的纠纷,“一般都是内部向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反映”。

    对此,南都记者致电“12345”进行了解,对方表示,若发生合同以内的纠纷,消费者应准备好合同、收据、录音及微信对话纪录等证据,届时将由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进行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