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应聘保姆被歧视?如何辩证看待性别歧视现象?
同样会烧一手好菜,打扫卫生干净程度以及做事的细腻程度甚至超过一般女保姆,但雇主偏偏不愿意雇他,他11次应聘11次遭拒。近来,一位40多岁男士“不想做外卖小哥、当快递员,就想当保姆却屡屡遭拒”的消息在业内传开,为此很多人在微信群中为他打抱不平,“为啥上海雇主就这样不识货?”、“男保姆到底有啥不好?” 记者采访发现,上海家政市场确实存在男保姆,而且确实有些家庭有需求,但一般会要求做些“脏活、体力活”,而这次求职的这位男子,却希望和女保姆工作内容一模一样,难免处处碰壁。
男保姆被回绝,安全问题是首因
愿意当男保姆的人少,是因为很多男性以为家政活“婆婆妈妈”,是女人干的活,加之像金先生这样愿意做保姆又被拒之门外,使得原本稀少的男保姆少之又少。
那么,为何沪上多数雇主家庭会拒用男保姆呢?家政的工作人员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有三:
“安全”问题是首要原因。据分析,相对女性,男性人高马大、体格健壮,如果有不测(指出现偷盗、性侵等情况),男性威胁更大。因此,除非曾经雇用过,对该男性已经非常了解,或出于特殊需要考虑(照顾瘫痪老人等),一般家庭很少会愿意使用男保姆。
同时,在一些传统观念里,多数男性不愿意做家务,即便做家务也是被逼无奈,因此多数男性做家务粗手粗脚、马马虎虎,只是应付着做,这也是很多家庭不愿意使用男保姆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采访中,多位雇主认为,很多男性有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等坏习惯,这种不良习惯往往给他们留下了“连自己都清洁不了,哪里还干得好清洁活”的习惯性思维。
另外,抽烟等不良嗜好,也是众多家庭不愿意接受男保姆的原因。很多家庭的家务事都由女雇主掌管,他们一般不会接受一位抽烟的男性进家门,来污染自己的家庭环境。
如何辩证看待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
总体来说,不少企业在招聘上的“性别色彩”还是相当浓厚的。公开申明“限招男性”者自不必说。即使招聘简章上未明确规定的,在具体选择时也会偏好男性。实际上,这出自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本能,非简单化的“性别歧视”所能囊括。试想一下,企业在招聘女员工后面临怀孕期、生产期、哺乳期的影响不可小觑。往往需要企业不时进行工作调整或准备双倍人选。尤其是专业性或技术性强的岗位,频繁的人事更迭更会给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而男性员工则完全没有这些困扰。所以说,在这些难题没有破解之前,单单靠“性别歧视”的指责,是无济于事的。即使法院判决企业败诉,亦无法融化招聘工作中的“性别选择”这一坚冰。因为企业很可能宁愿支付赔偿款,也不愿面对女性就业带来的上述困扰。
其实,那些一味指责企业“限招男性”的人却没有看到另一种恰恰相反的现象,那就是很多企业在秘书、文员、前台接待、服务员等岗位上同样设置了“限招女性”的限制条件。因为企业懂得,女性在这些岗位上具有男性无法替代的优势。这些有利条件给企业带来的好处要远远大于性别因素造成的困扰。这同样也是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本能体现。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尤其是中小企业,若要在夹缝中得以生存,不得不对员工的可持续性工作状况乃至工资成本作出权衡,这是可以理解的。同时,企业的用工自主权既是市场决定的,也是法律许可的。另一方面,《劳动法》第59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中,亦有女性不能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规定(比如连续负重不能超过20公斤等)。因此,企业在一些需要超重劳动的特殊岗位,设置一些限制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体现了对女性生理特点的照顾。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企业在招聘活动中是否涉嫌“性别歧视”,应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慨而论。比如,快递员长期搬运重物,确实不太适合女员工上岗。只有在那些对性别要求不严的技术、研发、管理等岗位,若只出于免除女性生理麻烦这一因素,而设置针对女性的不正当限制条件,才宜适用“性别歧视”的定义。
当然,即使属于“性别歧视”的案例,仅仅靠法律手段是远远不够的。若要从根本上激发企业使用女员工的热情,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如对女员工怀孕、生产、哺乳期间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可否给予相应的补贴。对企业女员工构成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否给予一定的税赋优惠。若能如此,则女性入职难的困境将有望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