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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监察委员会近日将正式挂牌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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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连生当选广州市监察委员会首任主任,至此,广州市区两级均已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而据悉,广州市监察委员会也将于近日正式挂牌。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省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广州市委按照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的要求,在市人大、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编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的配合下,市区两级围绕机构设置、建章立制、人员转隶等重点任务精细落实,确保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部署在广州落地生根。

    目前,广州市纪委已研究制定涉及纪委监委规范履职、与执法司法机关协调衔接等方面共21项制度机制,对审查调查措施作出规范,对工作文书格式内容进行统一,对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3项职权和可以采取的12项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强化纪委监委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

    按照改革时间表,今年2月1日前广东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要挂牌成立。而自去年12月27日起,11个区相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组建产生区监察委员会。按照转隶、选举、挂牌的时间步骤节点,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监察委员会主任前,各区已完成相关人员的转隶工作,并按照程序撤销了监察局以及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截至目前,全市各区选举产生11名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一级检察机关共有288名干部转隶至区一级监察委员会。各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的前提下,增设审查调查部门,加强一线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