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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工商局发布六大消费提醒 选择家政服务要签订好合同
2017-01-17
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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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袁文波)随着春节的临近,年味越来越浓,商家促销也进入了高潮。1月15日,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共度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在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如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选购年货商品质量是关键

  选购年货时,商品质量是关键。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商场或超市等经营场所,不要选择游商小贩选购年货,因游商小贩流动性大,消费者权益一旦受损,很难维权;在购买商品前,仔细查看商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等,购买商品后注意留取相关的购物凭证,以便维权使用,如发现所购商品有过期、变质或包装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退换。

  理性对待商家打折促销

  不少商家推出诱人的折扣、奖品、赠品、返券等促销活动,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询问和辨别,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才能享受,如必须购买指定商品或购满规定金额等。年前个别商家玩“先涨后降”的价格猫腻,消费者面对高折扣、高额返券等诱惑时,应谨防虚假打折,保持理性,按需消费,切勿冲动购物。另外,个别商家打着所谓“直销价”“惊爆价”“全市最低价”“有奖销售”等旗号,实际在抛售积压商品、滞销商品、残次商品,也需广大消费者格外留意。

  当心预付“陷阱”

  春节也是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娱乐等行业的消费高峰期。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谨防经营者的附加条件,对相关服务内容最好进行书面确认,最好与商家签订协议。

  特别是预订年夜饭时,要了解酒店的经营状况、承接能力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佳、服务好的饭店。如果是通过电话或网络预订的,建议广大消费者要问清楚收费标准及相关的要求,对能否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有无额外收费项目等“霸王条款”要询问清楚。同时,就餐时要注意实际饭菜与事先约定是否相符,餐后要仔细查看账单是否按实际情况结算。

  旅游过节选择合理出游方式

  近年来,很多消费者选择在春节期间到外地旅游过年,感受他乡与众不同的春节习俗。选择跟团出游的消费者应注意与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线路、收费标准、观光景点、时间日程、食宿标准、出行交通等事项。选择自主出行的消费者应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规划线路、提前预订酒店等问题。如果旅游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旅游部门或12315投诉。

  选择家政服务要签订好合同

  近年来,家政服务随着市场需求项目越来越多。一到春节,家政服务需求量便大增,有的家庭需要保姆、有的需要清洁人员,由于该行业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出现的消费争议较多。目前,消费者雇家政一般都是口头约定,所以有时会在服务收费、质量标准、时间等方面发生争议,特别是在出现财产损失、违约或费用等情况时更容易产生纠纷。在选择中介时,应选择有经营许可、有较好口碑的家政服务公司。不管选择何种服务项目,应注意对中介收取的佣金,提供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违约等问题与提供中介服务商家签订好合同。

  注意留存消费凭证

  消费凭证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重要凭证,也是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最重要的维权举证材料。根据《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另外,经营者经常以发票已用完或改日开具发票等理由拒开发票,对当时表示无发票事后补开的,应由经营者在消费凭据后注明开具发票的时限及发票送达方式;对明确表示拒开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税务部门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