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从三方面发力壮大集体经济
2019-09-07
来源:互联网
打印页面
A

浏览字号

保护视力色:

    壮大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近年来,梅州市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打基础、强堡垒的重要抓手,51个村居年集体收入百万元以上。但发展水平不平衡问题仍十分突出,全市2054个村居,无集体收益村居709个,年集体收入少于5万元的443个,低收入、零收入村仍占比过半。笔者以为,要从三个方面发力,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组织引领,为发展集体经济“把方向”。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的引领作用,根据村居产业基础实际,把好发展方向。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管理监督等制度体系;把支部建在产业链、产业协会和产业基地上,推行支部带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深化开展“机关+村”“企业+村”“流动党支部+村”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组织保证。

  引资增收,为发展集体经济“添足油”。要用好试点资金,梅州近期将对较有基础的村给予扶持资金,开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今后按照分类分步的原则每年开展扶持行动,力争到2023年基本消除空壳村、薄弱村。要用好社会资金,引导优质社会资本规范进入农村,统筹整合集体自有资金,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社区养老、物业租赁等项目。要用好政策红利,中央三部门8月出台《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鼓励动员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精准消费扶贫,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能人带动,为发展集体经济“踩油门”。要把一大批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优秀农村致富带头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回引有创业精神、创业经验的党员人才回乡领办集体经济项目,回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到村或集体经济组织任职;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头雁”效应,对抓集体经济无思路无举措无成效的,坚决撤换调整;向贫困村重点村派好第一书记,明确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职责,着力打造一批能看、能比、能学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