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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2019-10-31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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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8年底,黑龙江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748万人,为让黑龙江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这是在10月29日召开的全省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要求,到2022年所有城市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人住宅及家具设施等适老化改造,要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配建补足新、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确保到2022年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实施全省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同时,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初步形成关爱服务体系。

  近年来,黑龙江省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果,截至2018年底,全省养老机构达到1971个,床位20.8万张。今年截至目前全省新增床位1.5万张。全省建成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662个,建成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137个,建成农村敬老院223个。在城市,80%的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探索开展了居家“互助式”养老、集中居住幸福院养老等模式。建立了全省统一的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贫困家庭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制度,具有黑龙江省户籍且年龄在80-90周岁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均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