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离职,被月子公司欠薪多达3个月;保姆完成雇主家的工作,被拖欠保证金长达一个多月;家政装修完工,雇主拖欠800元款项……太原市家政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的调解日志中这样的案例很多。
日前,在省、太原市总工会的指导下,太原市家政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积极推进家政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签订了太原市第一份家政行业集体合同。
目前,太原市正常经营的家政企业有500余家、职工6万余人。家政企业数量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运营模式多元化的前提下,劳资双方的矛盾纠纷日益突出。
李女士受雇于太原市一家月子中心,约定工资为5000元/月,她离职后月子中心以“迟一点发”为由拖欠3个月的工资。工会介入后,中心负责人答应半个月内发放完毕。作为家政从业人员的“娘家人”,类似的调解,每个月都会处理好几起。“家政服务人员涨工资、休假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客户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这是商业机密、不便提供!”部分企业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现出了明显的抵触情绪。面对难题,太原市家政服务行业工会主席王珍娥没有气馁,她带领调研组数次电话拜访、预约,连续几十日奔波于不同企业,了解企业情况,倾听企业顾虑、担忧,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谈感情、谋发展,疏导动员企业主动自愿参与配合集体协商工作。
此外,调研组还多次走访太原市统计、法律、人社等部门,充分了解太原市服务行业劳动力资源状况、农民工收入水平、服务行业最低标准、劳动保障等情况,为制定家政行业工资标准、休息休假等问题做了充足的准备。
11月28日,太原市家协首次集体协商第三次协商会议举行,代表太原6万多家政职工与400多家家政企业的20位协商代表参与了此次协商谈判,就家政行业四个工种93项条款,签订了太原市第一份家政行业工资专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
通过三次集体协商,谈判双方在初、中、高级工资标准、休息休假、免费在岗培训和保险的部分议题上达成一致,签订了太原家政行业第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集体协商合同。
集体协商维护了劳资双方的权益,企业好了,职工就好了,达到了双赢的局面。对企业而言,可以凝心聚力,让员工有更多的归属感,为今后不断发展壮大提供基础;对员工而言,工资标准、休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有了保障,心里也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