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各市要把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作为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其纳入人社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对照人社部发〔2023〕65号文关于“六规范、两加强”的部署要求和《广东省零工市场建设指引》精神,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形式多样、功能完善、服务到位、运转顺畅、管理规范的零工市场体系。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本地区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平台载体建设,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零工市场参加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创建,推动零工服务与“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民生工程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零工市场建设模式。承接国家和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地区,要对零工市场有通盘考虑和专项安排,率先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见成效、创亮点、出经验。
二、扎实推进零工市场制度化管理。各市要建立零工市场综合管理制度,协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零工市场健康、规范、安全、有序运行。要建立并动态更新本地零工市场名录,加大对零工市场的类型分布、服务功能、运行模式、特色做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零工市场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要完善零工市场秩序维护,依法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侵害零工人员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等情形,积极引导推动经营性、自发形成的零工市场良性有序运转。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零工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注重加强零工市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及时防范化解相关舆情风险。要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及时跟进指导本地区零工市场建设,省厅将适时进行督导督查。
三、着力打造一批标准化零工市场。各市要以实施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建设行动为契机,以省级标准化零工市场为参照,加快推动建设一批以县域为中心的零工市场。省级标准化零工市场要在坚持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便民化、智慧化发展。要突出便民惠民,结合市场定位、求职人员特点,适当提供工具借用寄存、车辆接送或平价超市、餐饮等特色服务。要畅通与当地救助部门的绿色通道,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求职人员及时获得救助。要突出智慧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零工市场进场人数、企业及工价等数据的收集,动态掌握零工市场供求信息,推动线上零工市场发展壮大。要加大建设力度,确保首批标准化零工市场在2024年底前全面建成投入运营,充分发挥资金效用。省将按规定对省级标准化零工市场建设运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将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从重予以惩戒;建设运营效果不理想的,原则上不再纳入后续年度省级就业相关项目的申报对象范围。
附件:23122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