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新增两家分别位于佛山和深圳的养老机构。连同原有两家位于深圳和肇庆并由香港非政府机构营运的养老机构,参与该计划的养老机构增至4家,为正在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床位并有意在内地养老的香港老人提供更多的资助服务选择。
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五周年。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民政系统坚持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在政策支持、标准衔接、人才交流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范围不断扩展
在机构养老方面,2023年4月,广州率先在南沙试点放开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港澳老年人可申请入住南沙公办养老机构。南沙区养老院从身体、心理和社交等方面帮助港澳老年人融入内地生活。“港澳籍老人和本地长者享受一样的服务。我们按照公办养老机构定价标准收费,港澳老年人入住享受与本区户籍老年人同等普惠的价格。”南沙区养老院院长邝文海介绍。
在政府资助跨境养老方面,2023年,广东省民政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工及福利局签订《关于共同推进粤港两地养老合作的备忘录》《有关扩展〈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合作意向书》,双方同意就扩展《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开展合作探索,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双方共同指定的内地城市,共同选取由内地机构营办的养老机构参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并推动落实相关事宜。
除了入住养老机构,不少港澳长者也选择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享受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
在珠海横琴和广州南沙,港澳籍老年人被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范围。在深圳居住的港澳老年人凭港澳居民居住证可享受包括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免费进入市政公园等八项敬老优惠待遇。
“广东民政系统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共有1638家养老机构,21.31万张养老机构床位,建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超过2.1万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增至3551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76%,已初步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来广东养老的港澳地区长者提供方便可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优势互补,为大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我们将澳门社会服务理念、标准和技术等专业优势与内地资源、创新等发展优势有机结合,运用精细化的服务手法,为长者提供优质多元的养老服务。”澳门街坊总会广东办事处横琴综合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澳门街坊总会广东办事处横琴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长者防跌倒训练小组、物理治疗、运动指导等服务;成立“琴澳长者义工队”促进琴澳长者参与社区建设,开展“琴澳长者文艺交流计划”等活动搭建琴澳长者交流平台;将澳门标准的“家居照顾及支援服务”改良并引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合作区内半失能、失能、残障和缺乏家庭照顾的高龄独居长者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自2021年9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以来,中心已为在合作区居住的1000多名长者提供养老服务超24万人次。
广东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和港澳在养老服务领域各有所长,内地有土地、养老配套设施、人力资源的优势,港澳则在标准化、服务精细化、智能化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双方的交流合作是优势互补,能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在推动跨境养老方面轮番出实策。广州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养老服务联合体,目前已有30多家成员单位;全国首个“跨境”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在广州南沙启动,积极探索推进跨境养老服务的互惠共融与协同发展。
深圳依托“深港社会福利合作专班”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合作,开展深港两地养老服务人员交流、标准衔接;珠海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聚焦“跨境养老服务”和“地区养老服务标准衔接”,探索面向常住珠海的港澳老年人的跨境养老服务和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团体标准。
此外,在支持跨境养老方面,港澳服务提供者来粤兴办养老机构,在市场准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内地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推进标准化衔接方面,广东出台《养老机构认知症老年人生活照顾指南》《旅居养老服务第1部分:总则》《旅居养老第2部分: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指南》《养老机构探访管理规范》4项标准,被纳入首批110项“湾区标准”清单。
加强人才培养方面,自2012年与港澳地区建立沟通机制以来,广东每年定期组织省内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养老护理员赴港实地培训。
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东将继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融合发展。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供给,坚持需求导向,针对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进行分类保障、精准匹配。深化粤港澳养老服务合作,鼓励珠三角9市开展“湾区养老”服务试点,逐步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一体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