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民政部部长陆治原表示,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广大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保基本、兜底线、防风险、促发展,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切实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做好预警和救助帮扶。将流动儿童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为城镇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权益保障、日常照护、关爱帮扶等服务。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临时遇困群众及时提供救助,筑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
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加快提升养老、区划、婚姻登记等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医疗资源”融合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履行老龄工作协调职责,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同时,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推进乡村地名上图、农产品上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在21个省(区、市)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作用。支持成立科技类、服务性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已经达到88.3万个。引导社会组织结对帮扶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慈善法,引导慈善力量积极参与扶弱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今年以来各类慈善组织向重点受灾省份捐赠款物近30亿元,有力支持了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
完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97亿。据介绍,近年来,民政部初步建立了我国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从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为主向服务全体老年人转变,从政府供给为主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供给转变,从机构养老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转变,从兜底保障、生活照料向更有质量的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转变。
陆治原表示,接下来将健全养老服务网络,重点建设县(区)级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构建贯通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服务供给格局,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上门服务;发展社区日间照料、社区老年食堂、康复护理等为老服务项目;加强残障、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等,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相贯通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同时,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发展壮大银发经济,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引导资金,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说,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15分钟老年助餐服务圈,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助餐服务,助餐模式日益丰富。下一步将有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增效,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刚需。
织密兜底保障安全网
近年来,民政部紧紧围绕健全城乡统筹、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的目标,为困难群众筑起一道兜底保障安全网。加快建设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健全监测预警的指标体系,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形成按照困难程度分层管理的梯度救助格局;运用“大数据+铁脚板”,推动社会救助实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相结合,规范落实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救助需求;实现低收入人口信息“一门入库、动态监测,分层管理、因需推送,分类帮扶、结果反馈”,建立了“一户(人)一条救助链”,形成弱有众扶的“一张幸福清单”。
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的特殊困难群体。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截至今年8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共惠及1191万困难残疾人和1607.4万重度残疾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补贴申领方式,强化“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让残疾人办理申领更加方便快捷;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康复需求。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两项专项行动,不断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