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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学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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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北京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产教融合作为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意见》强调了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将促进企业办学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实行“引企入教”改革。此外,不搞行政命令式“拉郎配”,侧重加强企业行为信用约束。

    不搞行政命令式“拉郎配”

    此前,产教融合多在职业教育领域实施,并获得积极成效。此次《意见》,明确将产教融合作为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如,《意见》提出,完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机制,注重发挥对国家和区域创新中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健全高等学校与行业骨干企业、中小微创业型企业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增强创新中心集聚人才资源、牵引产业升级能力;适应以城市群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合理布局高等教育资源,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载和创新能力,构建梯次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的产教融合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政府在这方面则提供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

    《意见》还提出,支持中西部普通本科高校面向产业需求,重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并支持“双一流”高校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合理划分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边界”是《意见》的一个重要亮点。他表示,《意见》不搞行政命令式“拉郎配”,侧重加强企业行为信用约束,强化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促进中介组织和服务型企业催化。

    重点构建三项推进机制

    此外,《意见》提出重点构建三项推进机制;重点在学校层面,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引导各类学校建立对接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在企业层面,加强财税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协同,鼓励企业投资产教融合;重点在地方政府等层面,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等试点,支持有条件地区、行业和企业先行先试,完善评价引导,推进以评促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产教融合,就是要推进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加快教育治理模式转变,引入企业等主体参与办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作用,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现代化,在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中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制定《意见》,还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提高家庭教育投资回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

    该负责人还表示,明确将产教融合作为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加快推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需要,同时也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速高校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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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产教融合改革佛山首吃“螃蟹”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各项政策文件的引导下,不少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探索高校的产教融合改革。如,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发布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提出,高等学校要以学科专业为切入点,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为主要路径,积极推动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也积极探索产教融合,但更多局限在职业教育领域。今年6月,由广东省教育厅与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在佛山揭牌。该转化中心是连接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桥梁,旨在整合省内高校和佛山各类创新资源,创新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的机制与模式,支撑佛山行业企业科技需求的便利性和针对性。广东省教育厅还与佛山市政府签署了《广东高校全面服务佛山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5所高校与联合培养企业共同签署“广东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研究生联合培养新增示范点”协议,以建立“中心+示范点”模式,这意味着,广东高校产教融合改革也在路上。